关于开展2016年度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
穗科创字〔2017〕17号
各有关创新联盟:
根据《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方案(试行)》(穗科创字〔2017〕5号)有关规定,拟开展2016年度创新联盟绩效评价(需参加2016年度绩效评价的创新联盟名单见附件1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有关创新联盟按绩效评价方案要求完成自评,并于2月15日前将自评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;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将于2月底前完成专家集中会议评价,并于3月底完成现场抽查。
二、2016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通过市科技创新委官网进行公开,并与我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中的“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”专题申报指南及评分细则挂钩。
三、对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联盟,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。
绩效评价自评材料提交地址:广州番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101房(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点)
附件:1.需参加2016年度绩效评价的创新联盟名单.pdf
2.《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方案(试行)》(穗科创字〔2017〕5号).zip
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
2017年1月23日
(联系人:冼兆贤、史威、罗铮,联系电话:32441043、83124131、83124064)
各有关创新联盟:
根据《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方案(试行)》(穗科创字〔2017〕5号)有关规定,拟开展2016年度创新联盟绩效评价(需参加2016年度绩效评价的创新联盟名单见附件1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有关创新联盟按绩效评价方案要求完成自评,并于2月15日前将自评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;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将于2月底前完成专家集中会议评价,并于3月底完成现场抽查。
二、2016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通过市科技创新委官网进行公开,并与我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中的“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”专题申报指南及评分细则挂钩。
三、对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联盟,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。
绩效评价自评材料提交地址:广州番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101房(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点)
附件:1.需参加2016年度绩效评价的创新联盟名单.pdf
2.《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方案(试行)》(穗科创字〔2017〕5号).zip
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
2017年1月23日
(联系人:冼兆贤、史威、罗铮,联系电话:32441043、83124131、83124064)